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交通运输工具可以作为抵押的财产,汽车属于交通运输工具可以抵押。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以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也就是说,抵押汽车在签订汽车抵押贷款合同时,抵押权就已经生效,不一定要登记才能生效。
汽车抵押虽然不一定需要抵押登记,但是没有登记的话,汽车被不知汽车已经被抵押的善意第三人买卖或者租借,由此造成的抵押权人的损失,不能要求善意第三人赔偿。设立抵押权时不要求转移汽车的占有。也就是说,签订抵押合同后,不要求汽车有抵押权人占有,仍为汽车所有权人占有,因此,如果没有抵押登记,所有权人转让汽车所有权则会造成抵押权人的损失。
办理车贷加盟汽车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携带以下材料到车辆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后,该车辆就不能随意的租借或者买卖。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车辆在借款期间出现任何损失,由抵押人加以赔偿。如果抵押人逾期未归还借款,抵押权人有权将该车辆转让或者买卖。
申请注销抵押登记,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到车辆管理部门共同申请,需要携带: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
汽车抵押贷款分为押车和押手续不押车两种方式:
1、押车的汽车抵押贷款:办理车辆抵押登记后,需要将车押在贷款机构制定的车库内,借款者无法再继续使用车辆。这个贷款方式的优点主要有以下三点:贷款额度较不押车方式更高,贷款利率相对于不押车方式来说也更低,贷款期限相对于不押车方式来说也更长。
2、不押车的汽车抵押贷款:只需抵押汽车的相关手续文件,办理贷款后仍可继续使用汽车,需要在车上安装GPS,安装费由借款人承担。跟押车的方式对比,贷款额度不如前者,贷款利率也相比押车的利率要高一些,贷款期限一般是短期借贷,时间较短。
汽车抵押贷款一定要办理抵押登记,在申请汽车贷款过程中,汽车抵押的办理,对于借贷双方都是有一定的好处的。为了保护好双方的权益。在办理汽车抵押手续时,借贷双款方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署出借人的姓名,这样,该车辆就不能随意的租借或者买卖。
对于借款方,汽车办理了汽车抵押登记,可保证自己的抵押物不被出借方用于再次抵押贷款。而对于出借方而言,汽车抵押登记办理后,一旦借款人因为欠款无法偿还贷款了,出借方有权将该抵押物进行拍卖等,用于偿还贷款。
因此,在办理汽车抵押贷款时,为避免借贷纠纷,应为自己的汽车办理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