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汽车金融公司,是指从事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并提供相关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是为汽车购买者及销售者提供贷款的非银行企业法人。
汽车购买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汽车销售者是指专门从事汽车销售的经销商,不包括汽车制造商和其他形式的销售者。
根据银监会规定,汽车金融公司是由非金融机构(主要是生产和销售汽车的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发起设立的。
其中,非金融机构的最近一年的总资产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非银行金融机构,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汽车金融公司本身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