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信贷机构的治理结构不同而呈现出多样化。受整个社会经济系统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制约,
汽车消费信贷机构同全世界的其他公司一样都在公司治理上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变迁。从当前主流的汽车消费信贷机构发展来看,
汽车消费信贷机构治理结构设计可以从以下三种治理模式中吸收合理成分:
专业汽车公司治理模式如通用汽车集团下属的汽车信贷公司,福特汽车集团下属的汽车消费信贷机构。在治理上体现为汽车制造企业在金融领域的延伸,
股权设置、公司管理甚至人员安置都以母体汽车企业为主,在很大程度上它体现为一种新古典的汽车股东主权模式,
公司的目标在于服务于汽车制造企业股东和其他关联人利益的最大化。这种模式实际上是以汽车制造企业为主的、
同银行金融业务的有机嫁接,实现这-目的的制度框架是保证股东和全体关联人主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竞争性股东市场的结合。
2.银团治理模式
主要是一些倾向于汽车专业和热衷于个人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依靠自己的力量建立起来的一种汽车消费信贷机构的运行管理模式,
是金融机构股东在基于利益导向多元化的前提下确保相关主体利益的主权模式。相应地,其前提条件是由保证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公司治理模式和人本主义思想的融合。
3.以非汽车企业或者非金融机构发起开展的汽车消费信贷机构业务治理模式如世界500强的日本双日公司在印尼建立的汽车消费信贷机构等。
上述三种模式对我国新兴的汽车消费信贷机构来讲,既具有一些合理有用的地方,也有不适合方面,所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就成为当前正在组建汽车消费信贷机构需要正确把握的关键。-般以汽车制造企业、汽车营销企业为背景发起设立汽车消费信贷机构时,
要选择美国式的专业汽车公司治理模式: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要发起人的汽车消费信贷机构,要以金融机构主导式的治理结构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