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收入理论最早是由美国的普鲁克诺于1949年在(定期放款与银行流动性理论》-书中提出的,
它是一种关于银行资产投向选择的理论,其基本思想是:银行流动性应着眼于贷款的按期偿还或资产的顺利变现。
而无论是短期商业性贷款还是有转让的资产,其偿还或变现能力,都以未来的收入为基础。
如果一项投资未来收入有保证, 哪怕是长期放款,仍然可能保持流动性:反之,如果一项投资的未来收入没有保证,
即使是短期放款也难以保持流动性。因此,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的预期收入来安排贷款的期限、
方式或根据可转换资产的变现能力来选择购买相应的资产。如果借款人的预期收入稳定,银行则可发放长期贷款:相反,
如果一项贷款的预期收入不可靠,即使期限较短也不宜发放。
预期收入理论指出了银行资产流动的经济原因,为银行业务经营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提供了理论依据,
其科学之处在于深化了对资产流动性的认识和理解,指出了银行资产流动性的大小同借款人预期收入大小成正向关系,
从而对商业性贷款理论强调贷款用途的观点和资产转移理论强调资产的期限和变现性的观点进行了扬弃和发展。
同时,这种理论也为银行调整资产结构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把传统的以短期行为资产和贷款结构调整为短、中、
长期资产和贷款并重,这既有利于增强商业银行对整个经济生活的渗透能力,也进一-步增强了自身在金融业务方面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