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信贷一词,对于中国的消费者来说并不陌生。早在1996年5月,国有商业银行率先推出了消费信贷计划,
鉴于管理及基础架构方面的原因,该计划于4个月后被撒回。汽车消费信贷的第二次浪潮始于1997年,这次由厂家、
经销商独立承担,没有金融机构参与的汽车消费分期付款虽然开展得有声有色,但是在进入1998年后,由于汽车厂商垫付的资金越来越多,
影响了正常的生产和销售,步伐明显慢了下来,不少主要车型都取消了分期付款。
1998年我国银行系统恢复汽车消费贷款业务,从9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允许汽车消费贷款在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试点,
同时颁布(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就贷款的条件、贷款期限与利率、贷款程序、贷款担保等进行了规定,各家国有商业银行也相继出台了实施细则。
199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农、工、建4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展汽车销售信贷业务。
到1998年来,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汽车消费贷款近3亿元。199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放宽限制,
允许更多的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
中国农业银行在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中加大营销投入,通过推出“中国农业银行,圆您汽车梦想”的营销口号和开展汽车贷款大联销等活动,
在汽车贷款市场掀起热潮。